原住民獵人平均每2天抓1人,立法高牆裡卻慢慢的討論野保法21條之1除罪修法草案
聯合報記者/黑中亮 圖/竹山警分局提供
原住民石男因盜獵受保育類生物長鬃山羊,因同時攜帶獵槍現行犯被捕。
冬令進補? 原民獵保育類被捕
南投縣竹山警分局延平所日前發現石姓男子形跡十分可疑,上前盤查看見石男的機車旁掛著一把獵槍,立刻繃緊神經,喝令石男下車當場將其逮捕,並在其身上搜出鋼珠彈100顆、彈藥底火70顆,更在其機車後座綑綁的袋子內搜出一隻盜獵的長鬃山羊,警方將石男帶回所內偵訊後,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、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。
延平派出所副所長陳錫加、警員吳燕慈執行巡邏勤務時,發現石男騎乘機車並在後座綑綁著一大包不明物品,便加速上前攔查,被依現行犯帶回警訊時得知,石男具有原住民身分,平時住在南投縣仁愛山區,偶爾會因工作的關係,來到竹山大鞍地區活動,卻因攜帶獵槍及盜獵受保育類生物被捕。
石男稱說,自己想為教會做點貢獻,但平時工作賺取的收入微薄僅夠用來維持生計,手邊沒有多餘的錢,只好出來多打幾隻獵物,好回去與教友分享,糊塗不知誤獵保育類動物,石男也因此感到十分懊悔,願意為自己的行為受罰。